對移工3度伸狼爪! 雲林紡織大亨開條件:1次5千、生1小孩100萬

▲▼ 雲林劉姓紡織廠老闆(圖中)被控性侵越南籍員工。(圖/翻攝自雲林縣政府官網)

▲劉姓老闆(中)猥褻越南籍員工被判刑。(圖/翻攝自雲林縣政府官網)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一名劉姓紡織廠大亨雇用一名越南籍員工小花(化名),在2015年11月14日至2016年4月間多次伸出狼爪。雲林地院法官審理期間,甚至還罕見的痛批劉「性慾衝腦」,並依2件強制猥褻罪、1件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

判決書指出,劉男2015年11月14日下班後,在公司餐廳內徒手壓制小花雙手及身體,並強行將對方的臀部拉靠近自己猥褻得逞。面對老闆突如其來的舉動,小花用力掙脫同時大聲呼救才離開。

第一次猥褻得逞之後,劉在同月22日下午2點多,以公司內廣播呼較小花到辦公室後,便不顧女方開始強吻、襲胸,甚至將人推倒在沙發,隔著衣物以生殖器緊貼對方下體摩擦,但依然止不住慾火,企圖將小花的褲子強行脫去,不過女方大力抵抗逃離,沒有得逞。事隔5個月,劉男於2016年4月份在公司工廠內,強行抱住小花身體,再次強制猥褻得逞。

小花2015年支付仲介6300美金(約台幣1萬9407元台幣)來台灣,被分派到該紡織公司上班,一開始只是負責縫枕頭套、床單、床罩等物品,6個月後就被派去老闆家中洗衣服、打掃、煮飯等家事,結果卻是噩夢的開始。她指出,被調去老闆家裡後,經常被伸鹹豬手,老闆甚至曾提過發生1次關係5000元、生一個小孩100萬元當作誘惑。她被伸狼爪後,多次找仲介投訴,但是都沒有效果,直到前年4月後逃離公司後,才結束這場噩夢,也決定告上法院,「我決定提告他,因我感覺我自己受到侮辱,觸犯到我的人格。」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否認有強制猥褻、性交未遂犯行的行為,並提出18項疑點,反指因為雙方曾發生過勞資糾紛,因此小花想趁機報復。對於劉男的指控,除了有目擊證人證稱,曾看見劉男伸鹹豬過程;另外,小花也提出一段長達1小時07分鐘的錄音擋,內容包括劉男有提到,「我喜歡小花,身材很好」、「我一定會給妳很快樂、很舒服,做愛會很舒服」、「妳齁,要想想,可以的話,晚上陪老闆睡覺,一次5000元,一個月3次」等話語,期間只聽到小花敷衍回答,甚至多次發出「哼哼」等冷笑聲。

對此,法官認為,越南移工到一個全然陌生的國度討生活,為的就是希望能獲得比在原來生活國家較高的薪資,結果受到老闆長期覬覦,雖然最後有逃出魔爪,但是也留下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心理傷痕;觀察被告3次犯行,其實都是「性慾衝腦」下的結果,因此依法將他判處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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