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談生鮮食品是否應適用7天鑑賞期。(影音/記者曹悅華攝)
▲現代人為求方便,連烤肉食材都會上網訂購,卻忽略了背後恐有商品及企業經營者資訊不清的狀況。(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中秋節烤肉要小心!隨著中秋節將至,許多人開始在網路上訂購烤肉套餐組合,既省時又方便,不過據消基會自8月底起隨機挑選11家業者,發現綜合網頁上揭露之商品標示以及企業經營者資訊,全數不合格,另外,該會針對生鮮食品是否適用7天鑑賞期同樣提出異議,認為不應將海鮮類歸在易腐敗的品項中,會替消費者爭取更多退換貨的權益。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明,本次隨機抽樣對象為有在網路平台上推出10人份烤肉套餐組合之業者,分別為百烤匯、西北宅購網、七里香國際食品、名根烤肉網、香串串烤肉食品總公司、烤樂美、烤友社、台北濱江、華得水產、CC好食網、築地一番鮮(業者名稱係依其官網上顯示的名稱),而綜合商品標示以及企業經營者資訊訊,11家業者沒有1家完全符合,都有輕重不一、情節不同的情況,其中9成未完整標示企業經營者資訊、8成業者則是商品資訊未完全符合現行法規。
▲游開雄認為若生鮮食品在合理及良好保存範圍的情況之下,保存期限又長,應適用於7天鑑賞期,提供民眾退換貨服務。(圖/記者曹悅華攝)
除了調查結果令消基會憂心外,游開雄亦針對生鮮食品「不可退貨」一事提出異議,他認為現行法規第19條當中顯示一律都有7天鑑賞期,而在105年1月1號行政院公告通訊交易合理例外處理總則之後,公佈食品本身屬於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的,則可被排除在7天鑑賞期之外,若業者在標示上有事先告知,屬於合理例外的狀況,就目前來說,生鮮食品即被排除在外,民眾是無法退換貨的。
而在這次調查中,11家有3張主張生鮮食品不適用7天鑑賞期,但消基會認為在合理及良好保存範圍的情況之下,不應該將生鮮食品排除在7天鑑賞期外,以草蝦為例,若其可以透過透過保存技術、保存條件使之不容易腐敗的話,應該保有7天鑑賞期的權益,尤其標示上若標明保存期限長達數月甚至1、2年以上,代表其在現今技術上已經不容易壞掉,就不應該被法規排除在外,不讓消費者去退換貨。
最後,面對購買烤肉套餐組合上的眾多爭議,游開雄提醒民眾,收到運送包裹在拆封時要用錄影設備錄影存證,假設冷凍食品要主張有所變質或是不合於冷凍保存條件,採證動作就顯得特別重要,唯有確實舉證才能跟業者主張應有的權利。至於即便業者於網站上公告其商品是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範圍,無法受理退貨退款事宜,仍應留意業者有無片面自行擴張解釋,不當限制消費者解除權行使之情形,若自己收到的是受損商品,仍然可依民法第354條以下規定,向企業經營者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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