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與呂安妮分居後一年沒見過兒子,提出妨害自由告訴遭北檢以告訴人傳喚未出庭。(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王文洋2017年與呂安妮分居後,因1年期間未見19歲的兒子王銓勵,因此提出妨害自由告訴,台北地檢署11日為了釐清王文洋提告理由,決定以告訴人身分傳喚王文洋出庭,但王11日上午僅由2名委任律師出庭,並未現身台北地檢署。
而王文洋除了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之外,還提出交付子女告訴,但2017年8月達成共識讓小孩到英國念書,王才透過律師撤回交付子女告訴,而提出妨害自由是希望透過檢方能夠確認小孩狀況。
而會引起王文洋不滿,是因為2017年9月與呂以及愛子王銓勵餐敘後,竟完全與王銓勵斷了音訊,甚至王文洋替兒子申請了英國倫敦帝國大學入學許可,王銓勵也未去就讀,王文洋懷疑呂安妮影響王銓勵受教育權益,所以提出妨害自由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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