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肉體」換手機、網路吃到飽 3色男遭起訴

▲▼上床,女友,性侵,嘿咻,做愛。(示意圖/pixabay)

▲13歲少女多次用「肉體」換取物品,3名色網友遭起訴。(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13歲少女多次透過網路交友結交男網友,再和對方用自己的「肉體」進行性交易,去換取藍芽耳機、手機等物。桃園地檢署偵辦後發現,共有3名網友分別以不同代價和少女進行「肉體」交換,11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將這3名色網友起訴。

3名網友都是在網路上結識少女,其中鄒姓男子供稱自己是在2017年在臉書上認識對方,聊天後發現少女竟是自己姪女的同學,而同年7月間他曾在獲得少女的同意下,撫摸對方胸部及指侵,事後他以贈送藍芽喇叭、麥克風作為少女獻出自己肉體的交換。

張姓男網友則表示,自己也是從臉書上認識少女,在少女翹家的期間,是他讓對方借住在家中,而這期間兩人曾發生10多次性行為;另名劉姓網友則同樣用臉書約出少女,利用贈送手機、網路吃到飽的方式,先後和少女發生2次性行為。

事後經少女家人通報協尋,整起案件才曝光。3名網友也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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