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嫌張0宸及成員共7人,全數鋃鐺入獄。(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日前在查緝詐欺案時,發現有詐欺集團在澎湖地區採集中管理設置機房,訪查發現這個集團因在澎湖有已一段時日,因距離遙遠,監控不易,可能近期遷出,再覓他處藏匿,遂結合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共同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吉安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於10日前往澎湖地區查緝。員警調集霹靂小組展開攻堅,突破嫌犯門鎖後,迅速進入民宿查緝,逮捕主嫌張0宸及成員共7人,查扣手機20支、筆電1台、平板1台、詐欺電腦檔案、中國信託銀行帳戶1本、中國信託銀行卡1張、筆記本1本、手寫資料2張、SIM卡19張、網卡4張及新台幣10萬9,822元等贓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罪嫌,移送台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偵辦,並申請法院羈押。
此一詐欺集團購買人頭手機門號使用,以躲避警方循線查緝,先取得日本地區的大陸僑民個資,假冒大陸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官等名義,佯稱被害人手機門號遭盜用涉犯刑事案件為由,再由同集團成員分工扮演公安局及檢察官等角色予以恫嚇,致使民眾心生畏懼,誤判進而匯款予該詐欺集團。
專案小組在查扣筆電內取得相關數位證據,估計該集團於107年8月迄今,不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33萬1,500元,換算約新台幣1,047萬5,296元。雖然將詐騙機房設在離島,仍然不敵該局員警鍥而不捨的追捕,這下全都鋃鐺入獄。
花蓮縣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本次跨台l灣海峽聯合本島與離島警力,一舉同步破獲詐騙機房,查緝難度頗高,充分展現檢警偵查能量,落實警方向上溯源之決心。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將詐欺集團犯罪納入,不僅刑責重,且犯罪者將處以強制勞動工作等保安處分,有效嚇阻詐騙集團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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