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和助理偽造翁死前贈與契約。(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為奪取財產竟宣稱年邁的表哥無繼承人,指示不知情的律師幫忙處理遺囑及不動產贈與契約;而楊姓女律師和黃姓女助理見老翁因呼吸衰竭,口中含氣管內管插管而無法言語,未先向醫師確認意識狀態,及確認是否了解代筆遺囑與贈與契約法律意義等事項,就立下代筆遺囑及贈與契約。事後老翁的兩個姊姊提告,新北地院則依偽造文書罪,判楊女、黃女各4月及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
依判決書提到,楊姓女律師辯稱,被老闆告知要一早去加護病房製作遺囑及贈與契約,因此不知道相關內容,當場該名男子出示土地及建物權狀,並稱老翁沒有結婚,也無兄弟姐妹跟其他繼承人,再加上進入加護病房後,老翁因為插管不舒服,似乎較為激動,媳婦叫他放心,便稍微平息下來,整個過程覺得他們似乎就是很親的親屬。
楊女指出,由於擔心可能會不符合代筆遺囑的要件,於是另外製作贈與契約,詢問他是否同意時,看到他確實有點頭的動作並眨眼,所以確認是同意遺囑內容,如果知道有其他繼承人,根本不會去製作本件遺囑,並無犯罪的動機,也未因此拿到一毛錢。
法官勘驗律師助理所拍攝的錄影畫面,加上事後黃姓助理曾在臉書PO文表示,「今日陪同律師前往醫院做遺囑的見證人,進入加護病房…整個傻眼,看著躺在床上行將就木的老伯,身上插滿了管子,瘦得不成人樣,旁邊1 台洗腎的機器,…完全無法說話,更不能動…真的不知為什麼這種情況了才要逼人家吐出錢來!聽著律師快速地唸著契約內容(害怕會在唸到一半時撒手人寰),根本不曉得老伯是否聽得懂,只見家屬不斷要他點頭表示同意,突然覺得自己就像劊子手…在唸完的同時,雖老伯看似很輕微地點了一下頭,但他也流淚了…也無法提筆簽名,家屬直接抓著他的手指蓋印…不懂…這到底算什麼!但這樣居然合法…呵呵呵!因為有見證人(也就是我)和律師!」
助理PO文內容還提到,「在能動能說的時候,最好就把事情處理乾淨,省得到了最後,所有事情都被他人操控…自己也只能含淚離去」。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被告楊女身為執業律師,具備優於一般人之法律知識,豈可能一無所察、毫無疑問?且老翁有贈與不動產這件事都是他人單方面陳述,並非來自本人確實表達訊息,無從據以斷定,因此認定律師及助理都觸犯偽造文書罪,但考量兩人是一時失慮,主觀惡性非重,均無再犯之虞,才宣告緩刑,並應向公庫支付8萬元、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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