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有毒品前科的莊姓女子不忍男友在看守所中毒癮難耐,竟將海洛因放入吸管內,並藏入豆乾中,再冒用他人姓名偽造「送入菜餚標籤」,還特別交代男友「豆乾自己吃」。看守所人員複檢後查出豆乾裡面夾帶海洛因,莊女因此被依轉讓第一級毒品罪判處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女曾兩度因吸毒入獄,她不忍在看守所中的林姓男友毒癮難耐,竟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想用寄送會客菜的方式,將毒品帶給他。莊女先是向綽號「阿巧」的男子購買毒品,再將其塞入吸管後藏入豆乾內,同時冒用他人姓名偽造「送入菜餚標籤」,並特別告訴林男「豆乾自己吃」。
看守所管理員發現後,將藏有海洛因的豆乾查扣,而莊女也坦承犯行。台中地院一審依轉讓一級毒品罪判她5月徒刑。高分院則認為,莊女自身有毒品前科,不可能不知道毒品的危害,又想將海洛因轉讓給在看守所的男友使用,顯然是漠視國家對設施的管理責任,因此撤銷原判,改判她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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