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我的英雄吳東樺」宜蘭南方澳內埤海灣2日一名女童遭大浪捲入,32歲的吳東樺勇救人卻溺斃。吳東樺的朱姓女友事後每日自責,且聽見女童開庭的辯詞後更是心累無力,13日在家中留下4封遺書,選擇燒炭結束生命。
朱女2日後不斷在臉書發文,每日懷念男友吳東樺的一切,然3日卻指控,「你喊了救命而我男朋友衝下去救你,你們開庭講話能避就避,等仰漂讓海浪把你衝上來?你說你游泳很厲害那為什麼喊救命?憑什麼要我男朋友犧牲到底是為什麼…」,字字悲痛讓人不捨。
▲▼朱女事後不斷在臉書發文。(圖/翻攝臉書)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在台灣捨己救人根本不值得」、「勇於認錯會怎樣?會怎樣呢?」、「一場粗心的意外害死2條人命」、「 想請問如果女童家屬誠實面對,那他們要負什麼責任?賠償男子家屬金錢之類的嗎?不懂為何他們要避重就輕,好好感謝很難嗎?」、「一路好走,真的好不捨」。
朱女家人說,最後一次看到朱女是在13日晚間,她告訴家人想寫卡片悼念吳東樺、不想被打擾,家人因此先行離開,留下1名女性友人陪伴朱女,不料14日上午7時許,朱家找女兒,卻見女兒在租屋處浴室內燒炭自殺身亡,朱女仰躺在臥室地板,身旁有木炭、膠帶與噴燈,浴室門窗都用膠帶封閉。
▲朱女最後還是想不開,選擇燒炭自殺。(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朱女房內也留有4封遺書,分別給家人與朋友,內容表達內疚,自責不該找男友去海邊,還表示自己很累很痛,因此選擇尋短,也向母親道歉,而她的遺體也在法醫相驗後確定為一氧化碳燒炭身亡,沒有他殺嫌疑,家屬對相驗結果也無異議。
據《中央社》報導,朱女的母親表示,事發後女兒相當自責,每日請假都沒去工作,她也和阿姨天天輪流陪伴,見對方近日情緒穩定才稍微放心,沒想到仍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案情經報導後,許多網友都心疼地在朱女的臉書留言,祝福她可跟男友一起牽手好走,「吳東樺牽好朱XX,在那邊要幸福~ 一路好走」、「你們這麼愛對方 下輩子一定還會再相見的」、「女孩 不痛了!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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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都到朱女的文章下留言。(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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