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藤原進三,台灣人,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碩士,京都產業大學法學博士。
摘自:《凡一‧一凡》
●精選書摘
For:Dear一凡、凡一
這次你們提的兩個問題,不只是可以寫一套哲學、神學全集而已,應該說人類自古迄今的歷史,就是為了追尋這兩個問題的答案而寫成的。
面對這兩大疑問,必須先從〈問題二〉開始討論。怎樣才能活得快樂?我的答案是:「人生沒有真正的快樂可言!」所有的快樂都是假象,都是暫時的,都是終究要消失的。快樂,不是人類生命的本質,任何有形、無形的,看似快樂的事物,到最後必定會毀滅破壞成為苦。
既然人生根本無樂可言,那麼〈問題一〉就非常重要了:
人為什麼要活著?我的答案是:「生而為人太難得了,所以要好好活著!」試想:所有的次原子粒子以這種形式結合得這麼好,又具備這樣的心靈意識,將之納入這個時空架構中,在不知什麼因果關係作用下,又恰好成為我們的孩子,被取了一凡(凡一)這個名字,這……這機率也實在太低太低了吧。人身難得,悉達多曾經如此比喻:隨便往茫茫大海的任一處丟個救生圈,深海海底的一隻海龜無意地往海面浮出,浮到海面的那一刻,海龜的頭,恰好套在這一只任意漂流的救生圈之中,這樣的機率,夠低了吧。但,生而為人的機率比之還要更低。換句話說,為什麼活著最重要的一個理由,就是好不容易有機會以人的生命形式存在,若不好好活著,就太可惜了。
既然人生有苦無樂,又難得活著不應輕易放棄,那究竟活著要幹嘛?究竟要怎麼活?這才是問題的核心,分成以下幾個層次討論:
一、生命本質意義的思索
除了快樂是一種目的或價值之外,「人,是什麼?」是另一個作為人活著, 非常重要(甚至,比苦樂更重要、更超越)的目的和價值。為什麼呢?什麼是人?人的生命意義何在?我的論點演繹如下:
(1) 人的存在(Being),是為了要經由這自我的實存(existence),去實現「人的成為(Becoming)」。成為意味著我們每個人是一種「未完成」的生命體。活著,是一個轉變的過程,去把原本作為「人」未完成的部分予以完成。
(2)人的本質(Nature),在尚未完成的階段,是一種流動、變化的東西,而且往往同時伴隨著許多相互對立的成份,例如:「自由╲約束」、「超越╲倒退」、「歸屬╲疏離」……等等。
(3) 「人」和其他生命最重要的區別是:人知道自己在走向死亡,而且是面對著死亡而生活、生存的。這種「死亡意識」,讓人認知到自己的生命是一個整體,是從出生到結束的時間延伸。使得人和時空建立起了一種與其他生命不同的關係—能夠產生「人生模式」和「行動方針」的關係。(動物的生命終結,只是「消滅」。死亡,只對人發生意義。)
(4) 人的本質:未完成性和生命認知:死亡意識,構成了人可以定義為一種具有「人格性(personal)」的生物。人格性是人之所以為人,和其他一切生命作出最根本區別的所在。人格性的內涵包羅萬象,真、善、美、愛、恨……。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叫做:「自由」。人作為一種存在物的中心本質,最具體又最抽象的,足以定義「人是什麼?」並回答「人為何而活?」的就是自由。
(5) 什麼是自由?自由不是任何東西,我們替它下定義的時候,往往只能用否定句型表示:「行動不受限制」啦、「不是某人的奴隸」啦、「沒有被命令束縛」啦、「沒在坐牢」啦……。自由是「限制的缺席」,是一個尚未填滿的開放空間,是一種空曠的領域。這種「否定性」,構成了人、人格,以及生命意義的重心。
(6) 人的存在,就是自由的開端,實存的開端,精神的開端。自由根本上是虛無的,它不是神所創造的。就算神從虛空混沌中創造了世界,就算這世界按照有秩序的方式進行運演,人還是必須而且可以行使自己的自由,在其中去體驗創造性,去塑造自己,去決定自己要「成為」什麼,這就是「意志的自由」。
(7) 因為有著創造自己的自由意志,我們每個尚未完成的半成品,活著就處在「成為人」的過程中,塑造自己,也塑造自己所身處的這個世界、環境、社會和歷史。
但是,人的自由總是有限的,未來,總是被過去和現在的許多事實所限制住,所以人的未來,無法完全自由地開放,因為我們都站在被給定的時空和現實條件中。
人的自由受到侷限,又被召喚著追求自由,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張力,這種為了自由而 拉扯生命的張力,經常伴隨著憂懼,會暈眩,會害怕,反而變成了會「逃避自由」。
★圖、文經商周出版授權,摘自《凡一‧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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