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男子軟禁少女餵食毒品並性侵2次得逞,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和男友在106年打工期間,認識一名送貨男子,2人時常搭他的順風車回家;少女在一次與男友吵架中向他哭訴,男子以安慰為由帶她返家,期間不但控制她的行動自由,還對她施打毒品並強行性侵得逞,翌日少女趁隙逃跑報警,才將男子繩之以法。
化名小琴(17歲)的少女,106年和男友到新北市一家公司打工,認識一名合作廠商的廖姓(39歲)送貨員,3人因工作關係接觸頻繁,廖男為人親切貼心,平常還會開車送2人下班,小琴也對廖男這位大哥哥相當信任。
107年5月間,小琴與男友發生嫌隙大吵一架,於是打給廖男哭訴,央求送她返回台中老家;2人當天晚上相約碰面後,廖男先安撫情緒崩潰的小琴,再帶她返回住處用餐休息;吃完飯後,小琴多次詢問可以送她回台中了嗎?廖男卻藉故推託,還大膽對小琴說:「可以當我的女朋友嗎?」,小琴被突如其來的告白嚇到並斷然拒絕。
廖男告白遭拒惱羞成怒立刻翻臉,先粗暴的拉扯小琴的頭髮,控制她的自由,再拿毒品海洛因對她施打;等毒品發作全身無力時,廖男強行性侵得逞。翌日早上,廖男再次對她性侵後出門上班,小琴才趁隙逃跑並報警。
警方表示,廖男到案後堅決否認性侵,也不知道小琴未成年,推託對方想要吸毒放鬆心情才來找他,吸食後脫衣求歡,2人才發生性關係,是兩情相悅;警方不採信他的供詞,訊後仍將廖男依毒品、妨害性自主、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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