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與蔡男生下一女,卻要丈夫認領孩子。(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與陳姓妻子結婚11年,沒想到對方竟然與蔡姓房仲發展將近10年的婚外情,甚至還生下一名女兒,他差點就被騙著認領孩子,後來起疑跑去驗DNA才確定被戴綠帽,氣得提告求償800萬元,但最後僅獲判賠40萬元。
張男主張,自己與妻子在2007年12月與妻子結婚,對方卻偷吃在工作合夥關係時認識的蔡姓房仲,交往期間發生多次性關係,接著在2010年7月生下一名女嬰,起初並不覺得哪裡不對,後來越想越覺得奇怪,2016年3月才帶著孩子到醫院驗DNA,報告結果證實兩人並沒有血緣關係。
▲蔡男反過來指控陳女還有其他男朋友。
張男不滿妻子背著自己發生婚外情長達10年,嚴重破壞家庭生活的圓滿,氣得提告要求7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和100萬的扶養費。不過,蔡男反駁,陳女與丈夫分居多時又有其他男朋友,並不是因為他介入才導致家庭破碎,況且對方也沒有養到孩子,怎麼能反過來要求賠償800萬元。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蔡男雖然確實侵害到張男的配偶權,但他去年度所得48萬117元,總財產額也只有381萬元,要求賠償800萬顯然已經超出可以負擔的能力範圍,考量到侵害程度以及雙方學歷、經濟等狀況,最後判處應賠償40萬元較為適當,超過的部分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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