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器,提到「惡意逼車也不過就是如此而已吧!重點是中線車道在我前方也沒有車!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但許多人都說,「佔用內車道 還有什麼話說...」、「管你開多少,就是不要佔用內車道」。
▲原PO抱怨遭銀色轎車惡意逼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從影片中可見,原PO開在內線,但他認為自己開在內線,「重點是中線車道在我前方也沒有車,我內側時速最少115km/h(GPS),我的錶速還比GPS要快上7至10公里!速限110我開115~120(GPS)何錯之有?」
影片上傳後,不到一天就有超過6000則留言,許多網友不認同原PO說法,留言表示,「沒要超車本來就要讓出車道」、「超車完請讓出超車道!」、「內線為,超車道,長時間佔用,你違法了」、「內線叫做超車道」。
有網友也細心回答,提醒內線超車超過120 被測速拍到一樣會受罰,沒有超車需求的狀態下,切勿佔用內線道,哪怕您開到150 沒有要超車 就是乖乖回到中線好嗎」。
針對內側車道問題,國道公路警察局先前曾解釋,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1款,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罰則如下:
1.時速逾80公里,惟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處罰3000元。
2.時速低於80公里,占用內側車道行駛,處罰5000元。
3.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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