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空污法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挨批為了幫首長圓場

2018年09月18日 16:15

▲▼環保署空污法過渡期執行原則。(圖/記者許展溢攝)

▲環保署召開「過渡期間執行原則」公聽研商會。(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新修訂的《空污法》8月3日生效後,引起許多批評聲音,環保署今(18日)召開「過渡期間執行原則」公聽研商會訂定相關事項,全國老車自救會在公聽會現場抗議質疑,何來的過渡期間?批這根本是為了幫環保署長李應元圓場,才會自創「過渡期間。」

自救會成員會中先是質疑何來過渡期間?又何謂執行原則?痛批環保署一而再在民眾的抗議聲中草率修法,且有這麼多司機等著政府出面溝通,卻遲遲等不到任何一個人出來好好說,甚至突襲式的臨時告知要開公聽會,砲轟政府目的就是要消耗司機能量。

▲▼老車自救會喊「老車無罪」,立院前抗議新空汙法。(圖/記者崔至雲攝)

▲老車自救會先前前往立法院抗議,成員們高喊「老車無罪」。(圖/記者崔至雲攝)

自救會指出,今日公聽會大概是要修正李應元的承諾,同時幫李應元圓場,所以才自創「過渡期間」,意圖「修正」李應元莽撞的承諾,暫時替代應訂而不訂的施行細則,才會召開這項公聽會,找各公會、工會背書。

環保署空保處說明,空污法因還有120項相關子法須配合修正、增訂,因此訂定「過渡期間執行原則」 ,接下來,將分3個階段,修訂施行細則及過渡期間執行原則,其中包括裁處以從新從輕為原則,也就是修正施行前有違法行為,還沒處分者,可以選擇對行為人最有利的規定。

環保署舉例,如發生露天燃燒違規行為,是在新法實施前被抓到,但卻在新法實施後才裁處,原本舊的裁罰為5000元,但可以適用新法修正後的裁罰1200元。環保署也說相關的法令會在今年底前完成修法,其他部分文字修正的子法預計會在明年底前完成修訂。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