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頂著學生開車。(圖/翻攝自頭條新聞/同下)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山東荷澤一所小學18日正值放學時間,一輛轎車在門口路過,不但不禮讓來往學生,反而用車頭抵住學童們的腿,慢慢向前「推出一條路」。對此,交警已傳喚當事人,對其處50元人民幣罰鍰(約新台幣223元)並計分處罰。
當天放學時,學生們撐著雨傘在門口移動,結果這輛白色小客車直接頂著小孩側腿前行,車子高度幾乎到達小孩的臀部高。鴐駛人也被依法傳喚,除了罰鍰和記點,民警也以學校門口的交通事故影片,對這位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最後,當事人對著鏡頭向學生及家長表達歉意。
有網友對於交警的處分感到不服,「50元,3分過家家(扮家家酒)呢」、「這個處罰的也太輕了,這種人應該拘留!」有人認為,是法治還不夠健全,才導致一些不良駕駛的違法成本過低。
在台灣,如果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有行人穿越時不停下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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