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擬扣除額稅改方案,將延至明年。(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大法官第745號解釋(俗稱林若亞條款),要求財政部明年2月前要修改所得稅法,於薪資扣除額除了定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外,還要另設減除選項,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一定會在立法院新會期提出。
名模林若亞2005年收入約30萬元,報稅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指收入全都花在治裝等費用,全部申請列舉扣除,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不得採列舉扣除,要求補稅5萬餘元,林不服申請復查被國稅局駁回,林若亞打官司欲討公道,經承審法官聲請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2月作成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不許列舉扣除是違憲行為,2年內檢討修正。蘇建榮表示,大法官745號解釋(俗稱林若亞條款)一定會在新會期提出改革方向。
另外,原先10月將推出的「扣除額稅改方案」蘇建榮指出,因稅損太高衝擊財政,預計要觀察明年綜所稅申報情形,才會再提出檢討。蘇建榮說, 2016年綜所稅申報資料顯示,申報所得總額共5.8兆元,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3.6兆元,為綜合所得總額的62%,等於真正可以課稅的部分只佔37%。
目前財政部擬出的扣除額稅改方向,包括增加長照扣除額、健檢可列舉扣除等,未來綜所稅列報免稅額及扣除額占所得總額的比重將提高到76%,僅剩24%是課稅所得,稅損過大將會衝擊財政。
因此,蘇建榮表示,今年初才剛稅改,需要一年時間觀察,明年綜所稅申報後,才能夠看出今年稅改所造成的綜所稅分配情形,加上配合納保法明年也達到兩年的檢討時程,到時再一併考量。不過,大法官745號解釋有關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本會期一定會提出方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