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圖/記者林敬旻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蔡政府打算藉修改《國家安全法》打擊假新聞,NCC也提高相關罰則,引發外界質疑箝制言論自由。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受訪時表示,假新聞的確很可惡,但既然要立法來管制,請問誰有資格進行查核監管?
假新聞爭議延燒,行政院成立「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發言人Kola表示「假新聞」很難在法律上給予明確定義,作為行政機關管制的工具;政府未來可以繼續做的,就是第一時間把誤解政府政策的報導、觀點或評論,趕快澄清。
不過,由誰來定義假新聞也發爭議。李惠仁受訪時就說,假新聞的確很可惡,但既然要立法來管制,請問誰有資格進行查核監管?
李惠仁21日也在臉書表示,如果政府真有心要解決假新聞問題,首先就應該要求警政署的「愛與鐵血」下架吧!同時嚴格禁止警察提供偵辦中的蒐證影片給媒體!因為這些作為,已經違反刑訟法245條「偵查不公開」。
李惠仁說,當警察提供的搜索逮捕畫面,大喇喇的在電視台播放,在網路流傳,一旦這些當事人獲判無罪或不起訴時,他們要向誰討公道?這些不都是警政單位與媒體共同製造出來的假新聞嗎?如果,我們絲毫不重視這些嚴重的狀況,繼續放任它,請問:我們要如何走向民主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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