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跟性罪犯同名同生日就無辜被逮。(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住在美國的48歲墨西哥人莫拉雷斯(Francisco Morales),因為跟一位性侵犯同名且又同天生日,結果竟遭紐約警方烏龍逮捕,被囚禁2星期才獲釋。目前他已向紐約市政府求償500萬美元(約台幣1.5億)賠償。
▲他怒求償1.5億賠償。(圖/翻攝自《紐約每日新聞》)
莫拉雷斯移民到美國後從事建築業,去年3月在布魯克林日落公園(Sunset Park)外遭到警察攔下,因為涉嫌在公共場所飲酒。警方調查他身分後發現,他與一名性罪犯同名同姓,連生日都同一天,因此當場將他逮捕。
不過莫拉雷斯根本沒犯下性侵罪,而且他與那名性侵犯的年紀相差1歲,卻被關在監獄裡超過2周,加上語言不通、溝通困難,他3天後才聯絡上合夥人來看他,並被警方告知保釋金為5000美元(約台幣15萬)後,合夥人隨即趕去支付,這時警方才驚覺抓錯人,馬上下令釋放。
莫拉雷斯患有糖尿病,在獄中急速惡化,出獄後還因此住院治療。莫拉雷斯指控警方在缺乏證據下將他逮捕入獄,讓他精神飽受折磨、嚴重受創,目前已依程序向巿政府、警察局、懲教處及拘捕他的員警求償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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