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推翻156年歷史「通姦罪」 最高法院:違憲且歧視女性

▲▼新德里印度最高法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印度最高法院宣告通姦除罪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最高法院裁定通姦除罪化,宣布這項158年前殖民時代制定的法律不僅違反憲法,也歧視女性,將女性視為男性的財產。根據原先印度法律中對於通姦的規定,任何男性與已婚女性發生性關係,且未經對方丈夫同意,即屬於犯罪行為,最重可處5年徒刑。

提出請願的印度商人希恩(Joseph Shine)認為,這條法律不但獨斷,且無論對男性或女性都是歧視。因為按照這條法律,女性一律被視為是「受害者」,且女性也不可提出通姦告訴,也不能成為被告,只有女子的丈夫能提出告訴。

印度執政黨「印度人民黨」反對請願案,堅決主張將通姦視為刑事犯罪。一名代表印度政府的律師向法庭表示,「通姦除罪會影響神聖的婚姻,對婚姻造成傷害」。不過,印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宣讀判決時指出,通姦對離婚等民事案件的有效理由,但並不能構成刑事犯罪。

印度5位大法官一致認為,「以犯罪角度思考通姦不合時宜」,這條法律剝奪了女性的尊嚴和個人選擇權,並將女性視為男性的財產。這已經是印度最高法院這個月第二次推翻殖民時代法律;先前印度法院也宣布同性戀性行為無罪,這項法條已有157年歷史。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