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保險局今天(28日)表示,若保險業務員賣強制車險,是透過保發中心建置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輔助系統」辦理強制車險業務,其電子式要保書已載明業務員姓名及登錄字號,業務員就不須額外簽名,即日起就生效。
保險局解釋,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5項,有規定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行為,業務員應該要在所招攬的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並記載其登錄字號,「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則不在此限。」
而保險局今天則宣布,若保險業務員是透過保發中心建置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輔助系統」,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業務,因為其電子式要保書已載明業務員姓名及登錄字號,並已建立業務員確認招攬明細的管理機制,可以視為業務員已依照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5條第5項規定,已於要保書上簽名,業務員就不用再額外簽名,即日起就生效。
保險局局長吳桂茂表示,目前14家產險承辦強制車險,承保汽車輛超過1600萬輛,機車也有超過1000輛。過去為印製及寄發紙本保險證,保險業每年約需支出5.6億元成本,因此日前已開放「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只要經要保人同意,產險公司可用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寄發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
而為了防偽照,保險局也請保發中心建置「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已在今年5月上線。各產險公司(包含保經代),將強制車險投保資料輸入該平台,平台會提供保險證號,供業者辦理投保作業,並產製電子式保險證,且透過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提供給要保人,也會傳輸承保資料到公路監理資料庫與保險公司。
對業者來說,不需將空白紙本保險證放置各行銷通路,可減少保險證失竊及偽照的可能。對保戶來說,過去要到投保的產險公司網站,輸入資料才能查詢強制車險投保情況。現在可直接利用該平台,查詢到市面上14家產險公司的強制車險保險證資料,確認投保情形,方便在保險到期前完成續保,也能避免重複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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