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著一頭紅髮的羅姓女子,在警方逮陳柏謙時大聲嗆聲辱罵,還咬傷員警,被移送偵訊。(圖/資料照/記者)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命案,警方為逮到兇手陳柏謙,可說是費盡苦心才找到證據、突破心防,卻在上門抓人時,遭其友人羅姓女子辱罵、抗拒,甚至咬傷員警,被依妨害公務起訴時,羅女才知道錯了,台北地方法院考量羅女無前科、已認罪,判處40日拘役,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回顧案件爆發前一天,檢警早已發現陳柏謙的供詞有問題,但要突破其心防不容易,2次傳喚後決定到草堂抓人,沒想到當場羅姓女子不僅對員警比中指、大聲辱罵嗆聲,還與警方爆發推擠,更咬傷一名員警的手腕。
陳柏謙被帶回警局時,警方也依妨害公務罪,將羅女帶回偵訊,也因羅女的激烈反應,不排除就是共犯。而羅女直到陳柏謙坦承犯案,媒體聞風而至前往採訪,才知道事情大條了,不斷為自己辯解,不知道好朋友就是兇手「那麼小的地方(草堂),怎麼可能分屍呀!」
根據了解,羅女直到被送進地檢署都還否認犯案,檢方以妨害公務罪名起訴後,態度才轉變,進入法院審理時,當庭向被咬傷的員警道歉。法管認為,羅女沒有前科,又為低收入單親家庭,一時誤解情緒激動 ,因此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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