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女全身70%燒傷,耳朵壞死、部分手指截肢。(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曾姓男子和小自己多歲的羅姓女子有婚外情,但他卻疑似因為對方不接電話和被催債而心生不滿,竟朝羅女潑灑汽油和丟燃燒的樹枝,造成對方全身70%燒燙傷,不僅臉部毀容,耳朵壞死,就連手指也得因此截肢。桃園地院認為,曾男手段殘忍、毫無人性,依殺人未遂判他12年徒刑。
判決指出,已婚的曾男和羅女是男女朋友,兩人有感情和債務糾紛。曾男在2017年10月10日14時許和羅女起口角後,竟拿汽油桶往對方身上潑,又朝她身上丟點燃的樹枝等易燃物,導致羅女全身70%燒燙傷,臉部、頸部、胸部、雙側上肢及下肢都受到二至三度燒燙傷,不僅因此毀容、耳朵壞死、部分手指也因此截肢。
曾男矢口否認對羅女潑灑汽油及放火,到案後辯稱,他確實有欠羅女70萬元,而自己當天有打電話給她,但對方卻沒有接電話,她那天回來之後脾氣又很火爆,兩人吵架吵到一半,羅女就突然跑到火堆裡面去,說「乾脆把我燒死算了」,還把汽油拿起來往自己身上淋,結果瞬間就起火。
羅女則說,當天是和曾男還有朋友約在家裡打麻將,後來出去買東西沒接到電話,對方竟然就在她回去後怒罵「你這爛女人」、「把你燒死就不用還錢了」等語,而兩人也常因情感、債務問題大吵。羅女還曾經接到對方老婆電話說,「你這麽年輕不要找我先生,這樣會破壞我們婚姻」。
法院審理時,曾男改稱羅女其實沒有要自焚,可能只是想嚇嚇自己,而他因為沒看過人被大火這樣燒,當時也被嚇了一大跳。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曾男已經60多歲,竟然因為感情、金錢糾紛,就狠心朝對方潑灑汽油、丟燃燒的樹枝,造成羅女身心嚴重受創,不僅手段殘忍且毫無悔意,依殺人未遂判他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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