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宋德威/高雄報導
一名42歲的王姓男子16年前因為槍炮彈刀條例遭到通緝,28日上午8點多行經博愛一路時在副駕駛座未繫安全帶,遭到三民一分局十全路派出所的員警攔檢,由於神色異常被發現,因此通緝身分被人發現,原本只要再撐一年就能逃過執行期,如今也只能乖乖認栽。
▲通緝犯男子逃了16年還是被逮了。(圖/記者宋德威翻攝,下同)
事發當時,員警見小貨車駕駛與王男皆未繫安全帶,因此主動上前攔停;在攔查過程中,王男神色異常且嘴唇顫抖,且還謊報弟弟的身分資料,因此認為事有蹊翹,進一步搜索後。發現王2002年4月29日遭屏東地檢署發布為炮彈刀條例通緝犯,應執行7年2月。
事後,王嫌坦承,原本只要撐到2020年7月17日就可以逃過執行期,所以被攔查後害怕被關,所以謊報弟弟的身分證字號,以為可以騙過員警,不料還是被拆穿。
警方調查,王男逃亡期間,因需執行逾7年徒刑,行事非常謹慎低調,平時上班會請同事開車載他往返租屋處,吃飯皆在租屋處樓下超商解決,幾乎不出門隨意走動,沒想到僅因沒繫安全帶會被警方盤查逮捕,「躲了這麼久,還是躲不掉。」目前,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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