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服刑第7日 王金平、徐榛蔚入獄探視

▲花蓮地檢署表示,傅崐萁報到經簡單人別訊問及權利告知後,立即發監花蓮監獄執行,刑期至108年5月24日。(圖/記者王兆麟攝)

▲花蓮監獄。(圖/記者王兆麟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遭判刑8個月,並在1日(服刑第7天)獲得獄方首度准許的「特別事由接見」,對象則是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以及傅崐萁的妻子、花蓮縣長候選人徐榛蔚,兩人停留在花蓮監獄約1小時,離開時均面無表情、未對外發言。

據了解,王金平和徐榛蔚搭乘的黑色賓士車約在1日下午13時34分駛入花蓮監獄,兩人一前一後步入監獄大門,約在13時54分才坐上車離開。離開時,王金平在車內向外揮手致意,但未對外發表言論,徐榛蔚則是低頭面無表情。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特別事由接見」規定,特見次數並沒有限制,但必須要有事由才會批准,例如:「收容人家中發生變故或有其他特殊情事」、「申請人身心障礙、罹病或行動不便時」、「收容人因語言溝通問題,有翻譯必要時」、「矯正機關因管教收容人需要,須請申請人協助時」、「其他經矯正機關首長認為有助於穩定收容人身心適應」等情形。

獄方表示,今早收到矯正署傳真,申請辦理特別事由接見,以「其他經矯正機關首長認為有助於穩定收容人身心適應」為由批准,認定過去同事和妻子接見,基於同事情誼,在教化上應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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