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表示,家長剛開始還不承認孩子拿了快遞。(圖/《看看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江蘇揚州一名快遞員把物品送到了小區門口,但客戶卻反映沒收到,查看監控後發現是一名小女孩拿走了,快遞員找到孩子家長,對方剛開始不承認,但承認後又不願意全額賠償,表示孩子才8歲什麽都不懂,並不全是他們的責任。
根據《看看新聞》報導,在揚州市高郵一家快遞公司擔任快遞員的秦姓女子近日給客戶送快遞,她將物品放到恒生歐洲城小區門衛室,但客戶後來卻反映沒找到。遺失的物品價值2980元(人民幣,下同),因為收貨方等著急用,秦女只好全款墊付,重新購買了一份給對方。「公司規定也是這樣的,我錢賠給了商家,她重新發一套給收件人,我自己付了這2980元,我覺得挺委屈的。」
▲快遞不見,快遞員自掏腰包補送給客戶。(圖/《看看新聞》)
但快遞不可能無緣無故消失,秦女為了弄清原委,找到小區物業調取監視器畫面。畫面顯示,兩名女孩在門衛室玩,沒過多久,稍大一點的女孩便拿起快遞離開。
經過尋找,秦女找到了另一名年齡稍小的孩子。然而,當她找到家長時,剛開始對方卻不承認。秦女指出,「他們說那麽重的東西孩子搬不動,怎麽可能是孩子拿的呢?」
▲監視器畫面顯示,小女孩拿了快遞後迅速跑走。(圖/《看看新聞》)
女孩的父親受訪時則承認孩子拿了快遞,但他表示全額賠償不可能,「我們這個小區門口禁止放快遞的,我不知道這個地方誰劃分給他的。小孩一個8歲,一個5歲,你說知道什麽?全額賠償不可能,不賠也不現實,我們不可能一分錢不給 ,但是全部的責任不可能。」
不過,秦女認為,快遞不見是孩子拿走所導致的,家長應該承擔她墊付的2980元。
▲家長表示,孩子一個8歲,一個5歲,「你說知道什麼?」(圖/《看看新聞》)
孩子家長與秦女各執一詞,到底誰對誰錯?報導引述律師表示,父母身為監護人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但快遞沒有親自交到客戶手中,秦女也負有部分責任。
對此,網友幾乎一面倒站在秦女一方,「偷了後快速跑了,家長怎麽解釋?這不是盜竊嗎?」「孩子不懂事可以,父母不能不要臉啊!」「8歲又不是傻子。」「哦,8歲孩子就知道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了啊?」「就因為孩子還小,所以才是你們的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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