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1日上午出席「司法院大法官107年度國際學術研討會」。(圖/總統府提供,下同)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1日上午出席「司法院大法官107年度國際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大法官過去70年來釋憲,對保障人權有諸多貢獻,而台灣也將參考德國法制,成立憲法訴願制度,讓憲法法庭朝司法化、訴訟化邁進,而《憲法訴訟法》可能在今年底通過。
蔡英文表示,我國憲法法庭是依照憲法的規定而成立,但憲法對這個機構只有極為簡略的規定,憲法法庭的整體樣貌與具體功能,特別是憲法法庭的權限、組織形式及行使職權程序,都有賴於之後法庭自訂的規則與決定。
蔡英文指出,台灣歷經漫長的戒嚴時期,憲法上的權利因此受到嚴重的限制,在1987年解決之後,台灣歷經多年的民主化,在這段時間裡,憲法法庭致力保障人民憲法上的權利,並維護台灣民主化轉型期間與往後的民主憲政秩序。
在憲法法庭方面,蔡英文表示,有諸多的解釋是為台灣現在穩定的憲政秩序,以及全面的人權保障,奠定了基礎,而在每個憲政秩序上,面臨挑戰的關鍵時刻,憲法法庭又肩負了憲法守護者的角色,適時挺身維護憲法,以穩定國家憲政秩序,引領我國的民主憲政發展。
為了改革台灣司法制度,蔡英文指出,憲法法庭進一步發現在現行制度下,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穩定,到目前為止,憲法法庭僅能檢視法令合憲性,無法檢視法院判決的合憲性。
她強調,有鑑於此,司法院引進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有關「憲法訴願」的制度,讓民眾得以對法院判決的合憲性提出異議;此外,司法院也提出大法官審理案件修正草案,並將更名為《憲法訴訟法》,一旦通過,將賦予憲法法庭審查終審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的合憲性,高於所有法規位階。
蔡英文認為,這項革新另需強化憲法法庭組織才能完成,是憲法法庭的重大發展,而在此新法之下,憲法法庭將得以檢視及平衡行政權與立法權,以及一般法院判決。
另外,蔡英文指出,如果立法院可以在今年底通過《憲法訴訟法》,前開新制將在法律公布後2年施行。屆時憲法法庭將審理並決定所有案件,包括請求抽象審查及以法院形式和程序進行憲法訴願,而不是當前的會議型式,釋憲也會改為決定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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