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認為,劉男是因為提出訴訟,由律師建議才還原手機內對話,加上檢方也未提出其他證據,因此判劉男無罪。(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劉姓工程師2014年6月與王女離異,劉男一直認為兩人離婚是因為前妻有小王,對此耿耿於懷,為了證明自己的臆測,劉男利用前妻送給兒子的手機送到軟體公司將通訊對話還原,竟然發現前妻的微信與FB內有與多名男子的親密對談。王女因而對劉男提告,但新竹地院認為,劉男是因為提出訴訟,由律師建議才還原手機內對話,加上檢方也未提出其他證據,因此判劉男無罪。
法官調查發現這對情感糾葛的夫妻曾於2004年結婚,2013年離婚,離婚後相隔幾天又再結婚,第二次的婚姻卻又只維持了7個多月,兩人可說是剪不斷理還亂。劉男也坦承2016年曾利用前妻贈給兒子的手機,還原前妻的對話紀錄,但對於妨害秘密一罪卻表示否認,劉男表示,手機已經送給兒子,擁有人也是兒子,兒子不需輸入任何密碼就可以看到手機內包含FB、LINE、WECHAT等資料,是兒子將內容拿給他看,他才知道前妻與其他男人的親密對話。
劉男表示,2013年離婚的時候,因為前妻的穿著打扮、行為舉止及在家裡對小孩子的態度,明顯有感受到她對家裡完全無情因而懷疑她當時已出軌。第二次又與前妻復合再婚也是因為小孩,不希望因為大人的關係,讓孩子沒有媽媽,卻發現前妻與其他男人的親密對話,因此才準備收集證據提出民事訴訟。
劉男將兒子出示給他看的內容交給律師作為訴訟用證據,因為律師要求保全完整證據,他才將手機送到軟體公司還原,目的只是為了做法律上的民事訴訟用,不做其他用途。但前妻王女發現手機資料遭竊,憤而對劉男提告。
劉男的委任律師也轉作證人,出庭證劉男與前妻王女離婚後,發現王女疑似結交多名男友,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劉男提出王女與男友們的對話給律師,律師才建議劉男,若要提損害賠償,就要將原始對話呈現,建議把全部印出來,目地也的確是民事訴訟使用。
法官認,劉男並非專業法律人,聽從律師建議,將其手機還原擷取手機通訊對話,並非無理由而做的。綜合相關證詞與證據,認定劉男並非毫無依據認定前妻王女與其他男友間有不當之曖昧行為,的確是因為欲對王女提出訴訟,才委由軟體公司還原,擷取手機內對話紀錄,加上檢方也未提出其他積極證據佐證,因此判定劉男無罪。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