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檢察官人事改革,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提出獨門見解。(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全國司改國是會議中的重要決議「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中立透明的檢察體系」,「檢察官人事改革」自然成為重要的工作之一,法務部也提出許多改革措施。而曾任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的「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則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希望人事改革更年輕化、管道更暢通。
法務部針對檢察官人事改革,提出「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制度」,一審檢察署檢察官調任二審檢察署執行二審檢察業務3年後,將再調任一審檢察官;以及「一審主任檢察官票選推薦法制化」等作為,希望能改革檢察官人事,有效激發檢方士氣。
對於法務部改革的用意,何俊英表示認同,他覺得目前基層檢察官士氣低落,很大的原因就是晉升管道不暢通,再加上司法改革與年金改革的雙重壓力所造成。何俊英建議,晉升管道要暢通,另外也要將人事年輕化,讓年輕檢察官有機會盡早出頭。
何俊英對於「一審主任檢察官票選推薦法制化」的措施並不認同,他認為這會會造成檢察官只要做好人際關係、收買選票就可以升官,不須認真辦案。他建議票選推薦的結果,當成晉升考量的一部分,不應該當成晉升的唯一管道。
另外對於「一二審檢察官輪調制度」,何俊英說自己可以理解,但這會造成一審主任檢察官的尷尬,到底要不要輪調到二審?如果3年後又被調回一審,其他人會怎麼看我?如此將形成一審主任檢察官的工作效率更低下。因此何俊英建議,法務部早日將晉升管道釋明,「遊戲規則講清楚」,讓檢察官知道該朝什麼方向努力。
何俊英提出獨門看法,他建議法務部未來要決定一審檢察長人選時,應該從「一審調任二審3年後、又調回一審的檢察官」去挑選,除了可以鼓勵不情願調任二審的一審主任檢察官,讓他們覺得有機會擔任檢察長;又可以對於透過此管道調回一審、且未任檢察長的檢察官,就地安置,繼續擔任一審檢察官。何俊英明白表示,法務部的態度不應該是強迫式、羞辱式的逼迫一二審檢察官輪調,應該要將相關的配套措施完善,這樣才更符合人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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