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秦偉連續性侵案二審首開 秦偉臭臉凸肚不回應

2018年10月4日 15:10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連續性侵案,一審判刑8年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4日首度開庭審理。秦偉在下午2點50分左右進到高院,面對媒體詢問,秦偉臭臉不願回應,另外比起日前他公開露面,秦偉似乎發福,西裝快扣不起來。據了解,這次秦偉仍做無罪答辯,在庭上仍否認犯罪,辯稱「沒有強迫對方做不願意的事情」。

秦偉多年前遇到飯店火警,雖然遭到燒傷,但還是成功回到演藝圈,而他回到演藝圈後,又投身公益,塑造良好形象。但2016年7名,一名女造型師透過臉書指控秦偉性侵,並說有多名被害女性,也向她哭訴遭到秦偉染指,年紀最輕僅有14歲,女造型師決定提出告訴。對此,秦偉多次回應是兩情相悅,之後又召開記者會,痛哭陳述自己是感情偏差。

全案由檢警單位查辦,檢方查出,秦偉利用各種方式,包含主持活動認識的女子,或是利用對方想要在演藝圈發展,謊稱讓對方在MV中擔任女主角,甚至幫忙出專輯等方式,性侵女子,連自己粉絲團的成員都不放過。經過清查後,檢方認定共8女受害,並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10項罪名對秦偉起訴,具體求處共計41年有期徒刑。

一審由台北地院審理,今年8月宣判,北院認定秦偉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性侵,分別判刑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其中女造型師部分,秦偉說雙方交往1年,進而發生關係,但秦偉卻連約會、吃飯的記憶都說不出來,法官才認定他性侵。至於女編劇與女粉絲的部分,兩人均指證歷歷,另外證人也明確指出,秦偉在案發後有傳「愛你」等訊息給女編劇,被害人也在曾在事發後找朋友哭訴,法官認為被性侵的可能性很高,均認定有罪。
 

▲▼秦偉連續性侵案二審首開,秦偉出庭時,西裝扣子都快扣不起來。(圖/記者吳銘峯攝)

▲秦偉連續性侵案二審首開,秦偉出庭時,西裝扣子都快扣不起來。(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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