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耕365/台灣虐童案件頻傳 暑假更是另一個看不見的高峰

(圖片/善耕365提供)

圖、文/善耕365

7年前的2011年10月,2歲的男童王昊,遭母親的男友…等4人餵毒虐打20多天後,棄置醫院急診室致死的案件,引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與兒童虐待…等議題熱烈關注;而根據衛福部的資料顯示,台灣最近的11年來,平均每年都有超過10,000名兒童生活在危險的環境當中,從2004至2012年的9年之間,受虐人數更是成長1.5倍,2012年達到1萬9174人的歷史新高。

台灣社會正面臨到少子化的現象,新生兒已經愈來愈少,但是兒虐案件卻不減反增,讓人不免憂心台灣兒童生存的環境,到底出了什麼樣的問題!而現正逢暑假期間,許多的兒福團體不斷的宣導說,暑假是兒童受虐的高峰期,希望大家多扮演管家婆,雞婆一點、多注意些,只要有類似可疑的虐童事件,請儘速通報主管的社政機關或警察單位,讓他們可以安心、快樂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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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數+未通報,暑假是虐童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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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根據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扶基金會林秀鳳處長指出,「在暑假期間被通報的個案量,並沒有特別多,就以2017年台北市暑假(7~9月)的通報案件為例,只有佔20.5%左右而以,如果以一年四季的平均量來看(25%),數據上看起來反而是比較少的。」

那為什麼要說暑假是虐童的高峰,主要是因為在輔導的過程中,兒虐通報最大的來源是學校的老師(高達80%以上),孩子每天來上課的狀況有什麼異常,身上是否有新的傷痕,老師是容易觀察的到,但是暑假孩子們不用上課,所以兒虐案件最大的通報者沒有了,這就是他們最擔心的一點,所以除了在暑假這段期間會宣導,每個人都是很重要的通報者外(鄰居、大樓管理員、村里長、巷口商店老闆…等),還特別在暑假前的時間(4~6月份),積極推動兒童保護季的宣導和預防。第二個原因是因為孩子不用去上課,孩子與父母之間有更長的時間相處和接觸,父母親的照顧負擔就增加,如果又加上親子間教育的知識不足,造成管教不當,以及父母自己情緒、壓力的問題下,就很容易變成一個家暴的案件;也因為兒虐案件的黑數,約為通報數量的3~6倍,在這2項原因的影響下,讓相關單位認為暑假期間是兒虐案件發生的高峰期,暑假也是最需要擴大通報來源的時間。(延伸閱讀:台灣每5分鐘就有一件家暴發生,如果我們雞婆一點,一切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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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竟有8成是父母所造成的

而根據統計,虐童案件的主要施虐者,高達8成以上就是受虐兒的父母親,其次才是照顧者、親戚或同居者,為什麼愈親近的人反而下手愈重呢?CCSA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洪錦芳秘書長說,「現在的孩子的自主性比較高,加上科技發達,手機、網路愈來愈普遍,造成現在父母對於孩子的陪伴是不足夠的,情感營造與情緒張力都受到了影響,整個社會的價值、道德已經嚴重扭曲和崩壞,另一方面在少子化的影響下,對於孩子過當的保護,也會形成另類的虐童主因,因為過度的保護和溺愛,等到父母發現孩子無法管教時,已經來不及了,所以在情緒失控下,就可能造成嚴重的虐童事件。」

王昊的姑姑,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王薇君理事長也提到,「父母是虐童事件的元凶,主要是因為現在多為小家庭、雙薪家庭的社會下,加上暑假期間,孩子不用到學校上課,增加了父母在照顧上的負擔,大人壓力下的煩躁,和孩子們過度的吵閙,可能造成情緒上的失控,兒虐的狀況就很容易發生;而且現在的孩子思想比較開放、早熟,加上現代的網路科技很發達,讓父母與孩子的互動變少,真正陪伴孩子的時間很少,許多孩子都活在3C的世界裡,整個家庭的氣氛糟,又不會溝通交流,當父母無法處理的狀況下,衝突就會產生。」

所以在缺乏溝通交流的環境下,又面臨現在經濟、景氣都不好的M型社會,父母的壓力不斷提昇,對於大人沒有適合的情緒教育、情感教育,在外面不敢發洩的情緒和壓力,回到家面對最親近的家人時,反而容易釋放出來,讓身邊的家人受傷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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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虐童事件數量遠超出外國

當虐童案件被報導出來後,就有人會說如果在國外的話(美國、香港、新加坡…等),這樣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前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的司長張秀鴛說,相較之下國外的家長普遍都有清楚的公民意識和守法概念,當遇到社工來執行公權力,如果不配合,可以馬上請警察上手銬,用「妨害公務執行」的刑責判罰,但是在台灣警察不敢,加上父母頑強抵抗,以及法治觀念落後,大多數人的觀念,還是停在這是行使親權,親權大過孩子的人權。

林秀鳳處長說,「家扶也是台灣第一個執行兒童保護工作的民間單位,她也是在1991年左右,到美國接受兒童保護工作的社工訓練,所以台灣大部份相關的概念和作法,都是從美國引進帶過來的;但美國民眾對於兒童權利非常重視,認為兒童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是父母的財產,是國家的財產,而台灣在這方面的觀念,則還需要加強宣導和提升,像美國兒童福利法規定不能獨留12歲以下的孩子在家,在台灣雖然也有相同的規定,不能獨留6歲以下的孩子在家,但是前不久才發生,一位媽媽因為要出門買東西,家中竟放置2歲和8個月大的孩子,最後造成8個月大的孩子悶死的意外,雖然台灣有過失致死的刑責,但通常檢察官會斟酌當事人的家庭狀況,及並非故意情節,給予緩刑或從輕裁量的判決,而導致類似案件不斷的發生,相較於美國,台灣的法雖然存在,但卻沒有實際去落實,單就虐童的通報來看,責任通報者有醫生、護士、教育人員、社工…等,若有發現相關可疑案件,要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如果沒有通報是有罰則的,後來把範圍擴大到村里長、幹事…等,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落實。」(延伸閱讀:讓我們重新找回家的力量,多一點關心,就能少蓋一所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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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錦芳秘書長則提到,「台灣社會的現況,人與人的信任愈來愈薄,國家的民主不成熟,社會的價值觀對立愈來愈多,從政治的分化、性別的分化到勞資雙方的分化,不像國外的教育,是以維護家庭中兒女的最佳利益為主軸,而不是父母們的最佳利益;就像一個國家應該以人民的利益為目標,而不是以個人或政黨為優先的考量。」王薇君理事長說,「虐童案件在國內和國外最大的差別,就是通報的後續處理,國外是由警察先接手處理,不是家長說我就相信,他們非常重視孩子的權益,選擇先把孩子帶離這個可能造成危險的環境,再來釐清真實的狀況,而台灣在這個部份相對比較弱,大部份還是由社工進行處理,社工不像警察有強制的公權力,像邱小妹的事件,在還沒事發前,社工前前後後去了好幾次,但都被擋在門外,社工完全沒辦法碰到受虐對象,也無法第一時間就調查清楚兒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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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身體上的傷害,精神上的虐待更嚴重

林秀鳳處長說,「在20、30年前的台灣,根本不了解什麼是兒童虐待,父母打小孩只是一種管教的方式和手法,沒有人認為是不對的,但是因為打罵的管教,是會有惡性循環的結果,今天我被父母親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將來我成為父母親的時候,也會用相同的方式管教小孩和朋友互動,這是一種潛移默化的社會學習過程,從一個被害者轉變成一個施暴者。而台灣從1973 年立法通過『兒童福利法』後,就都沒有任何的增修,後來到1993年才通過『兒童福利法』修正案,才真正是台灣制度化回應兒童保護工作的開端,讓社工開始慢慢有了公權力,像之前的性侵害案件是告訴乃論,不告不理,必須要有被害者提出訴訟,才會追究被告的罪責,但孩子的監護人是媽媽,常常為了家庭的經濟來源,而犧牲孩子的權益,修法後才改為非告訴乃論,兒童有獨立告訴的權力,社政單位有權幫孩子提出告訴,對孩子開始有了不同的保障,其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1995 年)、『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 年)立法通過,提供兒童或少年更周全之保護。」(延伸閱讀: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每一個犯錯孩子的背後,都有一段屬於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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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薇君理事長則說,「其實每個孩子都是一個不同的個體,並不是按照市面上教養書的制式處理方式,就可以順利解決問題,所以當遭遇到溝通、管教上的問題時,父母應該先記得要『冷靜』處理(關上房門,把自己和孩子區隔開來),化解可能造成衝突的危機,因為當人情緒上來的時候,很容易做出失控的舉動,很多兒虐案件都是因一時情緒失控而發生憾事。」時至今日,兒童虐待的類型,已經不只有家暴的身體傷害而已,還有像照顧疏忽、過度管教、不當期待、言語暴力、精神虐待和性侵害…等,都是屬於兒虐的範疇之中,而且大人常常會有一個框架局限的刻板印象,就像王薇君理事長所舉的例子,當孩子看書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正襟危坐才是認真看書,其實只要眼睛視力不要壞,書本弄壞了、髒了有什麼關係,只要孩子可以從書中找到知識和快樂就好,所以大人如果懂得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被自以為正確的框架所局限,這才是讓兒虐事件可以減少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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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讓他們能成為未來的主人翁

洪錦芳秘書長希望,「台灣社會要開始注重情緒和情感教育,情緒教育是需要榜樣的,但是現在社會上、政治裡,卻都是罵來罵去,讓家庭的情感教育也沒有好的發展;另外一個就是親子相處間的技巧,現在很多父母家暴,不是他們不愛孩子,而是他們不知道要如何處理,所以只能用威嚇的方式,應該要多點琢磨、學習,多用正向的觀點、同理心去處理互相間的關係,有了安全依附感,就是家庭幸福的基礎,讓大家能在不幸福的環境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而要改變台灣兒虐案件過多的關鍵,還是著重在「修法」、「資源」和「社會教育」這3個面向上:

1、修法:希望未來政府更要持續落實政策、法令的修正和執行,甚至可以利用公權力的強制介入,修法像美國一樣,由司法主導案件的處理,讓孩子能在第一時間內,遠離危險的環境。

2、資源:政府要給社工更多的資源和公權力,利用跨部門的資源整合,提供社工們更充足的後勤補給,來提升高風險家庭和環境的評估,擴大社會通報網的範圍和來源,讓兒虐案件可以做到預防勝過治療。

3、社會教育:除了上述提到有關於情緒和情感的家庭教育外,對於責任通報者範圍的擴大,或是說每個人都是必要通報者的教育,讓全民都可以成為保護兒童的一份子,有效嚇阻兒虐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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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附上通報專線,只要有發現任何兒童受虐的情形,都可透過以下方式,尋找專業人士的協助:
    (1)全年無休24小時的免費電話「113保護專線」。
    (2)「1957福利諮詢服務專線」,每日上午8點至晚上10點,全年服務不間斷,服務內容包含:急難救助、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兒少福利、特殊境遇家庭、國民年金保險…等各項社會福利諮詢與通報轉介服務。
    (3)當地社會局或警察局,也會有專人為你服務。另外,以上的服務專線都是匿名處理,也請不用擔心身份曝光的問題,因為你的通報,會讓社會少一件憾事的發生。


(特別感謝,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扶基金會林秀鳳處長、CCSA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洪錦芳秘書長,以及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王薇君理事長,接受專訪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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