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與業務員合約夾雜僱傭制、承攬制與部分工時等,牽動管理考核與適用勞基法等問題,影響層面甚廣。(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有年資超過15年以上的業務員,面對僱主人壽公司祭出曠職解聘令,強制規定出席早會,已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協調,認為公司片面變更簽到方式,損及工作權益。
這名資深業務員還說,公司這項新措施,讓許多同事議論紛紛,美其名幫助業務員建立良好工作習慣,還公開說可以請假免出席早會,其實藉此強迫大家休假,便可省卻過去一年需發放的2千多萬元的未休假費用。
申請勞資協調的資深業務員表示,目前公司與業務員簽約的工作契約,有純僱傭制(完全適用勞基法)及混合制(僱傭制1小時+承攬制)二種。
而過去各業務單位並非天天舉辦早會,會依需求不定期舉辦。
並且是採取上班簽到制,下班則無須簽退,也就是說大家雖是接受公司聘僱的勞工,但是超過8小時之後的上班時間是未計算加班費。
資深業務員還說,公司過往給予大家工作時間彈性化,有人一大早在工作所屬的單位規劃保戶建議書,然後再出門安排拜訪客戶說明保單內容的行程,或是隨時會到公司送交新契約要保書申請件。
也有人是先拜訪客戶之後,再進公司辦理相關行政表單等作業。結果現在卻未經勞資協商就單方面規定,須在早上9點前完成打卡,但是對於加班費用如何計算卻隻字未提。
而且業務員多數是拼談到保單成交、送交要保書獲得公司核保完成,才會有業績收入,也不會分服務保戶時間是週一到週五,避開週六、週日,如此硬性規定打卡上班時間,損及勞工權益,已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勞資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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