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保險局今天(9日)表示,對於保經代公司的網路投保採行差異化管理,做得好的保經代公司,給予提高網路投保承辦保額25%,跟降低電訪抽樣比例2分之1的獎勵,新辦法10月底就上路。
保險局今天正式公布「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管理辦法」。當中也特別明訂,對保經代公司的網路投保採差異化管理。辦理網路投保的保經代業者,最近1年沒有違反網路投保相關法令,且沒有遭保險局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100萬以上的公司,保險局將給予獎勵。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給予的獎勵有2項。第一,辦理網路投保的保經代公司,可以提高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保額的25%,但因為保經代公司網路投保是跟保險公司合作,合作的保險公司也要有提高保額獎勵才行,例如:A保代網路投保平台共販售5家保險公司商品,其中2家保險公司有獲得提高保額獎勵,A保代也符合獎勵標準,A保代就可以販售此2家保險公司商品,超出網路投保保額限制的25%。
第二個獎勵是,保經代業者可以降低電訪抽樣比例的2分之1。因為依照新發布的規定,保經代公司辦理網路投保,為了確認要保人投保意願,除了強制車險、旅平險、旅遊不便險外,採數位憑證或親自到保經代網站申請帳號密碼者,保經代要抽樣10%進行電訪;不屬於上述的網路投保案件則要抽樣5%電訪,確認保戶是否投保。
張玉煇也表示,保經代公司辦網路投保做得好給獎勵,同樣的,做不好也會給予懲罰。若辦理網路投保的保經代業者,最近1年有違反網路投保相關法令,或遭保險局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100萬以上的公司,將減少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保額的25%,並提高電訪抽樣比例2分之1。
保險局2年前開放保經代公司「試辦」網路投保,試辦期間沒有發現開辦業者有重大違失,或傳出有糾紛、申訴。張玉煇表示,此管理辦法將於10月底正式上路,上路後原本試辦的保經代業者可以直接繼續承作網路投保,而後續申請中的保經代業者,經過保險局核准也可以直接開辦。
根據保險局統計,試辦期間有10家保經、保代及兼營保經代的銀行開辦網路投保,保經公司分別是錠嵂保經、台名保經、公勝保經,保經代的銀行則有玉山、中信、國泰世華、華銀保代等。今年至8月底止,保費收入共6880萬元,大部分是旅平險,其次是強制車險。而目前還有2家兼營保代的銀行正等待保險局核准中。
保經代業者若想做網路投保,需具備下列條件:第一,建立並執行內部控制、稽核制度與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者;第二,保經代公司及銀行最近1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達100萬元以上,或受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第三,年度財務報表已委託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第四,取得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際標準認證(ISO 27001)認證,及建立防禦網路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DDoS)網路流量清洗機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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