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批「一例一休強制過關」為啥颱風假卡關10年? 勞長一句話妙回

2018年10月11日 11:29

▲▼下雨,雨天,天氣,豪大雨,雷陣雨,梅雨,降雨,氣象,機車族,通勤,機車騎士,交通。(圖/記者李毓康攝)

▲天災假立法議題迄今吵了10年未有結論,勞動部表示,審慎評估立法必要性。(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天災假立法議題討論超過10年,立委蔣萬安質疑「一例一休兩次強制過關」,為什麼天災假卻遲遲以社會尚未有共識為由拒絕立法,勞動部長許銘春出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天災假不是放假的概念」,考量各界意見不一,審慎評估立法的必要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去年朝野立委曾提案增訂「天災假」草案版本,勞動部卻以各行業型態不一、部分職業具有特殊性為由而遲遲沒有動作,防災假議題已經討論超過10年,「一例一休都能二修,勞動部要抗拒立法到什麼時候」?

勞動部長許銘春指出,按照勞動部立場,因天災而停班並不是放假概念,基於勞工防災和避險考量,先前也曾召開公聽會,但目前外界意見分歧,尚未有共識,加上天災不可歸究勞資雙方,考量各單位型態不一,還得審慎研議。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經濟部次長王美花,立委蔣萬安,立委徐志榮▼。(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蔣萬安質疑是否有行政怠惰,「朝野立委輪番提出6個版本,獨獨缺了勞動部的版本,當時一例一休有共識嗎?」許銘說則回應,「我們不接受怠惰說法」,去年11月曾開會討論,天災假若一體適用會有問題,目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可以處理雇主要求上班或補班等不利處分,或是涉及工資、工時等都有一定拘束力。

針對商總提出的未來颱風假後應要補班,蔣萬安認為,勞工朋友應和公務人員一樣享有放假權利,台灣平均每年放颱風假的天數為2.4天,上述的給付要點只是行政指導,並未有強制力,是否應把位階提高至法的部分?許銘春說,「不是假就沒有補班問題」,目前徵詢各界意見,且會審慎評估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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