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有電動機車Gogoro騎士PO文指控,騎車上路卻被後方黑色轎車「逼逼逼」瘋狂連按超過10下喇叭,他雙手一攤,結果中分頭男駕駛竟半路切車、進逼,還開窗手指右邊,用台語跳針狂喊「機車道底家!」他回說「這裡又沒禁行機車」,中分哥氣得狂飆髒話,隨即揚長而去。警方指出,該路段沒有禁行機車,而騎士最後舉發對方6大違規,最高可處3萬900元罰鍰。
事發於11日上午7時許,騎士行經鼓山三路靠左側行駛,突然後方黑車先是「逼」的一聲,接著瘋狂連按超過10下喇叭,要機車讓路,他不解地雙手一攤,沒想到此舉讓駕駛氣炸了,「你故意的哦?機車道底家!」追上前來打開窗對著他就是一陣嗆聲,不斷跳針「機車道在這裡」、「聽嘸膩啦?」
剛好這時碰上路口紅燈,雙方減速停下對峙。
中分哥怒瞪:機車道底家!機車道底家!機車道底家!
騎士:家甘毋禁行機車?家阿嘸禁行機車啊!
中分哥暴怒:X你婆啊咧,金罵系安抓,路當你家開的,系咧動(擋)三X!叫警察看是你不對還是我不對?哩金罵系ㄤ蝦三X?
騎士:要叫警察你叫啊!
中分哥:哩吼拎杯跨底咧騎那,X你X機X!你不能怪我,你現在PO爆料公社看是拎杯對還是你對,等你PO啊!
綠燈後,中分哥一路逼車黏著騎士,雙方一前一後爭道,所幸沒發生更大的衝突。高雄市內惟派出所所長鄭至賢表示,該路段內側車道並未劃設禁止機車的標線,自小客車駕駛質疑機車行駛汽車道的部分是錯誤的法律概念,隨意的攔車、逼車、驟然的減速,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騎士有權對他提告。
警方表示,無論雙方都有路權,但騎士舉發駕駛6大違規,包含「未繫安全帶」、「惡意逼車」、「右側超車」、「任意跨越兩條車道」、「危險駕駛」以及「轉彎未使用方向燈」等,其中逼車和危險駕駛僅能擇一開罰,若行為均屬實,最高可罰3萬900元,將根據騎士檢舉資料約談駕駛到案說明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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