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姓男子曾申請保外就醫,但被法官駁回,之後死亡,妻子告法官業務過失致死。(圖/資料照/記者陳雕文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沈姓男子因犯運毒品遭羈押,期間沈男曾聲請保外就醫,被遭到法官駁回,沒想到半個月後因病過世,沈男的太太因此對法官提告業務過失致死,並請求國賠500萬元。檢方認為,沈男並非末期病患,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全案不起訴處分。法官則針對國賠部分駁回請求。
根據了解,沈姓男子於2016年7月,因運送毒品案遭羈押禁見,不過他長期離亂糖尿病,加上腿部割傷出現潰爛,一度聲請具保停押,讓他能保外就醫,但法官駁回,沒想到不到1個月後,沈男病況惡化,送醫宣告不治。
沈男的妻子認為,法官無視看守所醫師的「建議外醫」是導致沈男病情惡化的原因,因此提告法官業務過失致死,另請求國賠500萬元。
士林地檢署偵辦,傳喚台北看守所蘇姓醫師,醫師表示,沈男的傷口小於5公分,病況一般,但因沈男不會自己換藥,按正常情況,若傷口持續沒有改善,皆會建議外醫或幫忙轉診,但除非需進行手術,所內就醫與所外就醫並不會有差別。
而沈男的解剖報告指出,死因為缺血性腸炎,併發腹膜炎、敗血症,且沈男原就有心臟疾病,更增添死亡機率。另就保外就醫相關規定,針對所內糖尿病患,每日皆有門診,若須轉診,可以戒護就醫方式。綜上所述,檢方認為,法官並無過失,以不起訴處分。
國賠部分,法官認為,沈男妻子無法舉證公務員職務上有犯罪事證,也無任有罪確定事實,不符《國賠法》規定,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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