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到女方家調解,允許兩人離婚。(圖/翻攝自現代快報)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我家窮,她現在又不能做家務了,不離婚幹嘛?」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的小王(化名)申請跟結婚6年的妻子小麗(化名)離婚,因為妻子自從2016年被檢查出惡性腦瘤二期,身體越來越差,他已經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而且也要為以後的生活做準備,最終法院以離婚結案。
據《現代快報》報導,這對夫妻是姐弟戀,女方大2歲,兩人在2012年登記結婚。小麗婚前就告訴小王,她曾在2008年做過一次腦瘤手術,術後恢復很好,而男方得知後也承諾會好好照顧她,婚後兩人一直沒有小孩,也過著簡單幸福的兩人生活,但一切都妻子發病後開始出現變化。
一切都要從2016年開始說起,那年夫妻倆才結婚4年,小麗被驗出來患有惡性腦瘤二期,一病就是2年,身體每況愈下,她搬回娘家住,都是父母親在身邊照顧,小王只有逢年過節才會過來看看,近日聽聞丈夫提出離婚申請,也不願拖累對方,直接點頭答應。
由於小麗臥床不起,不方便到法院開庭,雙溝法庭的承辦法官12日到小麗家中進行法庭調解,考慮到原、被告雙方之前已經溝通好,都決定離婚,出於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該案最終以調解離婚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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