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簽美軍6年」取綠卡!他在台灣被提告逃兵,神展開不起訴。(服兵役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31歲施姓男子2011年7月赴美留學攻讀碩士學位,原本必須在2014年12月底回台服完兵役,但是他為了取得美國公民身分,參加了美國募兵簽下6年志願役,但他仍是我國國軍的役男,台灣役政單位多次他入營不得,只好依妨害兵役告發。
根據了解,我國現行的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施男的海外就讀最高年齡為27歲,因此他2011年7月(當年24歲)經核准赴美國就學,原本最晚應該在2014年12月返國服兵役,但他成功取得了碩士學位後,2014年決定參加美國募兵,簽了6年的志願役合約,訓練期間能取得美國公民身份。
只是儘管施男在美國入伍參軍,但他仍然具有台灣役男身分,因此我役政單位2015年開始多次發函,催告他盡快履行兵役義務,但2次徵集令由施男父母簽收後,他本人卻遲遲沒有在規定時間返國入伍,役政單位最後只好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將他告發。
施男的父親替施男出庭證稱,施男2014年於美國入伍時,護照就被美方收走,目前暫時都無法回台,2020年役期滿就會回台當兵,兒子與媳婦收到兵役書後也很為難,最後沒辦法才會沒處理;施父也在庭上出示了美方兵役的簽約文件。對此,桃園地檢署認為,施男主觀上無故意逃避徵集意圖,加上沒有其他的積極證據,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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