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選投票流程。(圖/ETtoday要聞中心製)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16日召開委員會議,婚姻平權兩案闖關成功後,目前將有「9公投」綁大選,並將從25日起接連舉辦45場意見會,直到選前一天;公投票部分,將全部採取白色印製,先領、投九合一票,再領、投全白色的公投票。
2018大選目前有9案綁公投,婚姻平權兩案通過後,大選綁公投包含國民黨反空汙、反核食、反深澳電廠,幸福盟愛家公投三案加上東奧正名;另外,領銜人黃士修所提的以核養綠公投案,雖然可以於30日內依法補提,但以核養綠提案領銜人黃士修日前嗆聲不補件,就算要補提,至少有40個工作天要跑,途中得經過戶政機關查對,以及中選會委員會議審議,要綁年底大選機率低迷。
而目前9案都有「連署前已死亡」之連署,在法律上屬於高度有犯罪嫌疑,中選會將全部都移送檢察機關予以告發。
根據中選會委員會決議,公投流程將在24日正式發布公民投票公告,25日至11月23日 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按照目前成案的9案公投,中選會將舉辦45場意見說明會、11月4日將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11月20日前 公告投票權人人數,11月24日投票、開票後,將在11月30日前審定公民投票結果並公告。
▲年底公投綁大選目前達9案。(合成圖/本報資料照)
公投票將採3案投同一票匭,開票也同時開,採先分類再唱票,以百張為單位整理,但開票時「不劃記、不複誦、會覆核」,公投票顏色則定案採白色印製;預估11月24日當天會在晚間11點以前開完票,只是後續還要回報給中選會數字,時間未定。
依據公投法規定,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
至於,公民投票案不通過者,公投法則規定,主管機關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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