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遭重罰409億 專家:長期逃避監管「根本有預謀」

▲孩童接種疫苗。(圖/CFP)

▲孩童接種疫苗時嚎啕大哭。(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吉林省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公司8月爆發假疫苗事件,造成大陸民眾人心惶惶。官方去年就發現其生產的百日咳三合一疫苗不合格,沒想到時隔9個月後,又發現該公司狂犬病疫苗造假。法律專家解讀,長春長生根本是有目的且有預謀,才會長期逃避監管而不容易被發現。

大陸疫苗風暴的禍首長春長生公司今(16)日遭重罰人民幣91億元(約新台幣409億元),其《藥品生產許可證》也被吊銷,涉案的相關主管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涉嫌犯罪者,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春長生假疫苗             。(圖/路透社)

▲長春長生公司的百日咳三合一疫苗不合格 。(圖/路透社)

大陸國家藥監局法律顧問李江接受《澎湃新聞》訪問時提到,根據長春長生公司違法行為的調查結果及證據資料顯示,這次的案件透露出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是一起「具有組織性、持續性、危害性」的違法活動,令人觸目驚心,是藥品安全領域極罕見的違法案例。

李江提到,從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造假的手段及規避監督檢查的行為來看,其違法活動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違法手段也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才會長期逃避監管而不容易被發現。

▲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長春長生生物科技。(圖/CFP)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所生產的疫苗日前被查封。(圖/CFP)

除了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外,藥品監管部門本著落實「四個最嚴」、依法行政的原則,對該案進行詳細調查,查明案件事實,取得並掌握了充分確鑿的證據,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李江認為,這次處罰決定是綜合考慮長春長生公司違法行為,進而作出的最高處罰。嚴肅查處此一個案,既能在藥品安全領域產生警示作用,同時也彰顯了監管部門嚴厲打擊藥品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公眾健康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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