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子萱/綜合報導
為了爭遺產,有些人常常不擇手段,但還沒看過「當庭吞遺囑」的案例!北京大興有三名盧姓兄弟在法院進行遺囑庭審,結果被告之一盧丙(化名)竟將原告盧甲提供的遺囑原件撕下一部份並吞肚,被法官發現後開罰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還因情緒激動被帶出法庭。
▲吞遺囑配水喝。(圖/翻攝自北京日報/同下)
原告甲與被告盧乙、盧丙、盧丁是兄弟姐妹,因盧母已過世,盧父在立自己遺囑時,表示自己名下一套房產要留給盧甲,但其過世後,遺囑出現異議,盧甲就到法院起訴,要求繼承房屋,並由其他三被告協助辦理過戶。
在庭審時的被告發言環節,盧乙站起來正要發表,就順手把法官給的證據遞給盧丙,結果最上面的遺囑原件剛好掉落,盧丙就順手抓住,在大腿上撕下一小部分,迅速揉成一團後塞進嘴裡。
「吃」完證據後,盧丙還不疾不徐地拿出眼鏡,假裝在看手上的資料,之後還喝一口水幫助吞嚥。法官當時沒有察覺,還問盧丙,「看一下遺囑,那是原件,真實性認可嗎?」
盧丙回,「遺囑的真實性不認可,這不是我父親的簽字,判決書真實性認可,但內容不認可」,於是,法官要求歸還證據,在檢查時卻發現,本來的遺囑是黃的,但交上來的並不是泛黃的。
不過,盧丙非常堅持「就是這一份」,法官將遺囑展示給原告代理律師看,對方也說「這不是原件」。在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是盧丙偷吃遺囑,還自己準備了假的遺囑上交,法官要求盧丙將遺囑原件交回法庭,並釋明「若不交回原件,將認定其故意毀滅證據」,但盧丙拒絕。
最後,法官判定盧丙存在毀滅證據的行為,情節惡劣,且拒不悔過,已經構成妨害民事訴訟,根據相關規定開罰5萬元人民幣。
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盧丙還是死不承認,並拒絕簽收處罰決定書。法官跟他說,「如果你不簽收,將影響你復議的權利」,他拍桌大喊,「隨便!我就是不簽收!」最後,法官宣布休庭,並請法警將情緒激動的盧丙帶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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