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2個月大雙親就離婚,他還被爸爸無視扔給奶奶和叔叔養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陳姓男子出生2個月父母親協議離婚,從小就是由奶奶及兩位叔叔撫養長大,好賭的爸爸在外欠下賭債,還曾揚言要讓他無法完成學業,結果竟然成真,至今只能靠打工維生;如今對方生病中風,加重家裡經濟負擔,因此希望能免除扶養義務。
陳男提到,自己從小就鮮少與爸爸見面,對方在外欠下賭債,常常向親友借錢,也曾夥同友人要求奶奶拿出錢來,還揚言要讓孩子無法完成學業,後來果真逼得他中斷高中學業,只好改去打工維生;先前爸爸中風後交由二叔照顧,無奈叔叔也罹患癌症,還得變賣房產換取醫藥費,這才將人轉送到安養中心,「我是經社福團體通知才知道這件事,所以提告希望能免除扶養義務。」
▲叔叔幫出奶粉錢養大侄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兩位叔叔出庭時也證稱,侄子從2個月大到20歲都是由家人扶養,生活費基本上都是年邁的雙親支付,他們有時也會拿一點錢給母親貼補,如果沒有錢買奶粉,兩人就會想辦法負擔,哥哥則很少回家,後來在民國78年中風就更不用說要怎麼照顧孩子了。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陳父無視當年年齡尚幼的兒子,從未提供完整的照顧或關愛,也沒有負擔過未成年時期所需要的一切費用,長期以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將身為人父的責任丟給雙親及弟弟們承擔,情節重大,於是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的規定裁准免除兒子對他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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