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違規攜帶臘腸。(圖/農委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蔓延,旅客違規攜帶肉類產品情況未減,農委會今(18日)起訂定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裁罰基準,不論攜帶生鮮肉品或熟食加工肉類產品,一律都罰1萬5千元,更將研擬從最高罰鍰提高至30萬元。
根據農委會防檢局提供資料,今年9月1日起至10月14日,旅客違規攜帶大陸肉類產品共181件,其中25件為生豬肉,裁罰1萬5千元,其餘則是加工過後的肉類產品,裁罰3千元。
▲旅客違規攜帶含生豬肉餡料。(圖/農委會提供)
防檢局說明,大陸非洲豬瘟疫情目前已擴及8個省、區,共有27例,疫情還在擴大中,如果入侵台灣將對我國家畜產業造成巨大損失及衝擊,且以過去爆發的口蹄疫經驗來看,到時為根除疫病需要耗費的相關經費也會很龐大外,影響的層面會相當廣泛。
防檢局指出,非洲豬瘟疫情爆發後,違規數量始終未減,因此決定訂定「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18日起旅客只要違規自非洲豬瘟疫區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都一律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
▲旅客違規攜帶香腸。(圖/農委會提供)
只是防檢局也坦言,現行罰則最高才1萬5千元,縱使裁罰最高金額,還是無法達到真正嚇阻的效果。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將研擬從最高罰鍰調到30萬元,草案擬好後會再送到行政院、立法院,只要立院支持,草案最快就能在1至2個月通過,以有效達到防範口蹄疫、非洲豬瘟入侵,並有嚇阻效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