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代理縣長蔡碧仲表示,對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的決議深感意外。(圖/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針對花蓮縣府提案盡速公布花蓮震災捐款經費運用情形,18日經委員會討論,委員會決議維持原訂公布期程,下一次公告時間為12月。花蓮縣政府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説明並表示,對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的決議深感意外。
「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18日召開第六次會議,針對花蓮縣府提案盡速公布捐款經費運用情形,經委員會討論,召集委員張善政前院長裁決「公告期程依4月23日第四次委員會決議:半年公告一次,公告時間為6月及12月」,委員會決議維持原訂公布期程,下一次公告時間為12月。花蓮縣政府在代理縣長蔡碧仲於主管會報中裁示盡速公布後,已備妥善款相關運用資料,只要經委員會同意,隨時可以公布供外界檢視,對管理及監督委員會的決議深感意外。
▲針對外界最為關心之震災後「300桌感恩餐會」及「感謝捐款人包裹」,花蓮代理縣長蔡碧仲表示,以不同預算科目採限制性招標支應,恐涉及規避採購法。
截至107年9月30日,「0206地震災害捐款」,捐款收入為27.8億,退款支出為4,751萬,捐款實際收入為27.3億,扣除已執行數,捐款賸餘數為16.9億。
民間善款運用及公布須依委員會決議,但相關公款支出,花蓮縣府有義務向縣民及外界說明。針對外界最為關心之震災後「300桌感恩餐會」及「感謝捐款人包裹」,經了解並未使用善款,而是以公務預算支應。「300桌感恩餐會」及「感謝捐款人包裹」分別由公務預算支應354萬及823萬,但上開項目以公務預算支應科目明顯有不妥之處,其中感恩餐會更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分拆為兩筆相同款項,以不同預算科目採限制性招標支應,恐涉及規避採購法。針對公務預算支用科目不妥及違反採購法等疏失,將依相關規定檢討、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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