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不滿婦人到運動中心晨泳溺水,現場救生員卻渾然不知。(圖/翻攝自大安運動中心5星級游泳池粉絲頁)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70多歲老婦人,去年到大安區運動中心晨泳卻不幸溺水,至今昏迷未清醒,家屬認為,現場有2名救生員,竟渾然不知,讓老婦在泳池中溺水至少2分半鐘,台北地檢署認為,2名救生員確實有過失,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
全案發生在2017年6月,有晨泳習慣的陳姓老婦人前往運動中心游泳,當時現場有2名救生員待命。沒想到老婦人溺水,在游池裡載浮載沉了至少2分半時間,待另一名救生員巡視泳池,才發現老婦人,緊急報請救護車送醫,但至今老婦人都還昏迷不醒。
家屬質疑,現場2個救生員,怎可能完全沒發現老婦人出問題,認為救生員得負起責任。其中一名葉姓救生員強調,當時正好是交接班時間,且他的業務並不包括安全警戒。另一名王姓救生員則坦承疏失。檢方認為,2人過失事證明確,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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