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核養綠公投逆轉成案。(資料照/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23日公告「以核養綠」公投案連署書補件成功,彙計查對結果,補件連署人數為1萬4891人,經刪除不符規定1656人,合於規定人數為1萬3235人,最後本案合於規定人數為29萬2654人,已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連署人數門檻的28萬1745份;中選會也公告,「以核養綠」是編號為第16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換句話說,將有10公投綁1124大選。
以核養綠補件後,中選會17日打破過去不討論個案、不指揮戶所、不預設立場等等說法,發出新聞稿挑明指出,為利「以核養綠」於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名冊之部分結果先予函覆。
中選會更透過加開委員會議,臨時提案決議,如有公告公投提案之必要,可不必加開委員會,而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第12條之規定授權主委公告,並於下次委員會再行追認;也就是說,以核養綠成案公告只要主委陳英鈐先行公告即可,事後再到委員會追認。
針對補件結果,中選會23日指出,黃士修先生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已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連署人數門檻(28萬1,745人),依法公告公投案成立,並予編號為第16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中選會說明,提案人之領銜人於107年10月17日向該會補提連署人名冊,連署人數為2萬3251人,該會並於同日將連署人名冊送往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之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截至107年10月23日中午為止,彙計查對結果,連署人數為1萬4891人,經刪除不符規定1,656人,合於規定人數為1萬3235人,爰本案合於規定人數為29萬2654人,已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連署人數門檻。
這也代表,2018大選將有10案綁公投,包含國民黨反空汙、反核食、反深澳電廠,幸福盟愛家公投三案加上東奧正名以及婚姻平權兩案,以及逆轉成功的以核養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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