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陳姓男子應徵資產管理公司,以電話行銷方式推銷未上市股票,被以違反證交法緩起訴,罰款6萬。(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應急需用錢,應徵資產管理公司兼差,卻以財經專員身分,以電話行銷方式推銷未上市股票,調查局接獲通報後偵辦,台北地檢署將陳男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緩起訴1年,但需支付公庫6萬元。
根據檢調追查,陳姓男子於2014年進入朝陽資產管理公司,兼差擔任「財經專員」,工作內容就是隨機打電話向民眾推銷環球互動網路公司等未上市股票,每股價格62元。陳男因此被依違反《證交法》送辦。
陳男向檢方表示,知道公司並非合法券商,依法不得經營有價證券承銷、買賣及仲介等業務,依舊以電話行銷方式向一般民眾推銷未上市股票,考量陳男坦承犯罪,且無前科,檢方給以緩起訴處1年處分,需繳交公庫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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