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債圓加拿大移民夢 結婚38年跨海分居16年夫累休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李姓男子1980年與黃姓妻子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但2002年時妻子帶著女兒到加拿大念書,沒想到夫妻倆就此開始長達16年的「分居」,對方甚至還在當地有新的男伴,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分手,離婚。(圖/取自Pixabay)

▲李男指控妻子丟下他一個人在台灣,自己卻在國外玩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男表示,女兒前往加拿大前一家人一併辦理移民手續,但他並未取得當地的公民資格,因此留在台灣處理工作同時提供各種經濟支出,後來女兒嫁給加拿大人與丈夫、婆婆同住,妻子只需要偶爾去探望應該沒有繼續陪伴的必要,於是多次提出返台的請求,沒想到都被拒絕,甚至還出現固定的男伴,「我們雖然曾有全家移民的夢想與共識,無奈經商失敗我只能留在台灣,舉債支持女兒出國完成學業終至成家,沒想到妻子不願面對經濟現實,長期把我一個人留在台灣不顧,自己繼續在加拿大玩樂。」

不過,黃女反駁,女兒一開始到叔叔家借住受到嬸嬸虐待,天天打電話回來哭訴,她才會在拿到公民資格後前往加拿大居住,這一點丈夫是知道的,期間也曾回台居住,沒想到竟然撞見對方和一名徐姓女子交往過密,雙方因此發生爭吵還立下切結書,「我當時懇求他遷居一起生活,並願意以公民身分擔保重新辦理移民申請,結果他以『經濟事業繁忙』拒絕,明明多次出國卻鮮少入境加拿大。」

▲▼加拿大最美小鎮,班芙小鎮。(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黃女陪著女兒一起到加拿大生活。(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黃女強調,自己克服語言、國情的差異,在加拿大購置不動產,工作好不容易也上了軌道,如今卻要求放棄一切回台,看到她與朋友相處就指責在國外玩樂,甚至以惡意遺棄為由訴請離婚,根本沒有體認配偶也是獨立的個體這一點,只是憑一己之念要求配合。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李男與黃女結婚38年卻分居長達16年,雙方鮮少往來,近2年的互動更是趨近於零,基本上已經淪為有名無實的夫妻,加上兩人都沒有試圖挽回感情的意思,最後裁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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