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目睹歹徒搶女子項鍊 6天後協助警方抓搶嫌

▲巧合!目睹歹徒搶女子項鍊,6天後協助警方抓搶嫌。(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許姓搶嫌手上刺青特徵,讓警方查出他身分。(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太巧合了」,屏東縣新園鄉花姓鄉民10月15日目睹許姓男子涉嫌在新園鄉搶奪陳姓女子戴在胖子子上金項鍊逃逸,在東港鎮東新市場內,看到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長陳慶豐盤查涉案的許某機車,許企圖掙扎,花見狀和另一位簡姓民眾上前協助抓人,如此巧合,讓民眾嘖嘖稱奇。警方調查後發他涉及兩起搶奪案,移送法辦,再擴大追查他是否涉及其他案件。

警方表示,9月21日晚上7時,屏東縣東港鎮光復路2段27號前,發生黃姓被害女子遭歹徒搶奪黑色皮包1只,內有身分證、新臺幣3千500元、信用卡等物,歹徒得手後騎乘失竊機車逃逸,東港警分局獲報後和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單位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檢察官吳聆嘉指揮偵辦。
▲巧合!目睹歹徒搶女子項鍊,6天後協助警方抓搶嫌。(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許姓嫌犯手臂刺青▼至少涉及兩起搶案的許嫌。

▲巧合!目睹歹徒搶女子項鍊,6天後協助警方抓搶嫌。(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10月15日下午3時,轄區內新園鄉新東路一家商行前,又發生陳姓女店員在店門員口,遭歹徒搶奪所穿戴金項鍊1條,得手後騎乘和21日相同失竊機車逃逸,當時花姓鄉民目睹搶奪過程,向警方提供線索。

專案小組調閱高屏地區數百支監視錄影器過濾,發現歹徒竊取機車做為犯罪工具,作案得逞後變裝逃逸,以躲避警方查緝,遂針對有地緣關係治安人口查訪,發現許嫌手上刺青、身材、特徵和被害人所述相符,惟許嫌已長年離家在外、行蹤不明,無法得知其藏匿處所。

東港分局分局長劉清俊隨即指示編排順風查抄勤務,並率員兵分多路針對許嫌往返路徑加強查緝,東港派出所長陳慶豐於21日下午5時多,計畫調閱監視器時經過東港鎮新東市場內發現許嫌行蹤及機車,緊急聯絡線上警力立赴支援,在場花姓鄉民一看特徵是先前搶嫌,和簡姓民眾加入抓人行列,將許制伏,警方支警網隨後趕到,將許帶回偵辦。

屏東縣警局長葉明潭上任後,依據縣長潘孟安「安居樂業」理念,要求所屬掃黑、肅槍、緝毒及暴力犯罪,並加強淨化選前治安工作為任務,確保縣民永保安康居住環境,並親自坐鎮指揮偵辦搶奪案,展現維護治安決心與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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