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何姓男子性侵少女後,少女性情大變。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何姓男子自稱是中壇元帥的乩身,去年2、3月間利用通訊軟體、臉書加好友等方式,認識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小郡(化名),何男謊稱少女將遇死劫,要立刻到他家做法,還謊稱要透過作愛來拉回已經飄走的魂魄,性侵少女得逞。一審將何男判刑7年半,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將他判刑7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男曾因施用二級毒品遭判刑2月定讞,2016年9月間才執行完畢。但他仍不知悔改,執行完不到半年,以BEETALK及臉書加朋友之方式,認識小郡。案發於去年4月初,何男晚間透過臉書,傳送多次訊息給小郡,謊稱「我本身會跟神明通靈;我是乩童;是關於妳性命,妳快要遇到很難過的劫數;是太子爺跟我說的;就是妳在15天內會發生很嚴重的事情後住院;因為是一條生命不能拿出來開玩笑,妳一定要跟我連絡,太子爺交代我一定要幫忙你們平安無事過劫數;你一定不能說出去,說出去我就沒辦法救妳了。」少女心生恐懼,何男再傳訊息說「在家三不五時,妳會被七爺八爺帶走妳生命」,少女隨即搭計程車前往何男住處。
何男將少女帶到房間,說少女的2條魂魄已經飄走,必須透過性行為才能拉回。少女心有不願,詢問是否另有他法,何男搖頭否定,還要少女自行脫光衣服、閉上眼睛。少女照做,被何男性侵得逞。少女被侵犯後,原本的開朗愛笑的性格大變,變成不愛說話,經家人多方追問後,才發現全案,報警處理,何男遭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何男判刑7年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何男坦承犯行,並請求法院輕判。但高院審理後,認為何男確實違反少女意願而性侵,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考量他犯毒品案後又再犯本案,構成累犯,因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仍重判他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