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外拍少女與下體合照 渣男還回訊「這超級正常」

▲蔡姓男子假冒「陳X均」臉書發訊習約國中少女外拍             。(圖/示意畫面)

▲蔡姓男子假冒「陳X均」臉書發訊息約國中少女外拍 。(圖/示意畫面)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國中少女以為穿運動服外拍就能賺1200元,但沒想到卻慘遭狼爪猥褻,被一名宣稱是攝影師的蔡姓男子帶進公園廁所當中,不但胯下遭摸,甚至還被迫跟蔡姓男子下體合照,少女回家後跟老師哭訴才揭發整起案件,蔡男被依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強制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總共判刑7年5個月,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蔡姓男子以假名「陳X均」臉書帳號,找尋未成年女子下手,並透過臉書私訊找到這名國中少女,還跟少女說,只要穿學校運動服外拍背影,就能夠賺進1200元。少女看了「陳X均」這個名字較為女性化,還以為是大姊姊,所以就不疑有他赴約,到了現場發現是蔡姓男子,立刻發訊息詢問,蔡男以「陳X均」名義回訊,告訴少女說,眼前這位蔡先生就是攝影師,希望少女能配合。

少女隨後跟蔡男進入公園廁所當中,進入隔間後,蔡男將門反鎖,逼迫少女翹高臀部,還假藉說要調整位置,伸手撫摸少女胯下,少女驚恐但怕遭遇不測,不敢有太大反抗,因為自己身高約155公分,對方有175公分,想抵抗根本沒有勝算;蔡男還脫下褲子,露出下體強迫少女一起入鏡。

國中少女歷經驚恐過程,逃回家裡後把當天衣服全丟了,還發訊息詢問「陳X均」怎麼會這樣,蔡男還回訊解釋這種情況「超級正常」,調整衣服跟姿勢過程中難免會碰觸,他為此也罵過蔡姓男子;不過國中少女難以平復,向學校老師來哭訴,老師先通知家長後,帶往警局報案。

員警前往蔡姓男子家中搜索,果然在蔡姓男子手機當中發現不雅合照,蔡男在法庭當中坦承罪行,但並沒有逼迫少女違反意願,不過法官以國中少女事後跟「陳X均」對話內容寫到「不是只有拍照而已、怎會摸我屁股、還有下體...」等質問言詞,認為蔡男違反意願,且少女的確有受到相當程度驚嚇。

最後法官認為蔡姓男子只有坦承部分事實,犯後態度不算良好,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為褻罪10個月徒刑,另外強致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7年2個月,合併執行7年5個月,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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