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8次流氓,蔻蔻姐被判賠15萬元精神撫慰金。(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上電視政論節目時,連續辱罵雲林縣退休警察協會執行長賴坤柚「流氓」一共8次,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0天。而賴坤柚另外提出民事賠償告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結,周玉蔻得賠償賴男15萬元精神撫慰金。
2017年4月,周玉蔻上年代電視台「新聞面對面」節目,以「你不要像流氓」、「警察上節目像流氓」等言語與賴坤柚發生衝突。
法官認為,周玉蔻連續8次針對賴坤柚發表意見時的舉止辱罵「流氓」,因與節目探討的年金制度無關,已超過理性、合理範圍,使人當眾難堪,人格評價遭貶抑,明顯侵害名譽權。
另賴坤柚主張,他為爭取退休員警權益,上節目表達訴求,卻遭如此重大名譽損害,且又是透過電視全國性播放,嚴重侮辱他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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